(1)项目总论
(2)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
(3)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
(4)项目场址及建设条件
(5)项目建设方案
(6)节能节水措施
(7)环境影响评价
(8)劳动安全卫生消防
(9)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
(10)工程招投标
(11)项目实施进度
(12)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
(13)分年使用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
(14)社会评价及风险分析
(15)社会稳定风险分析
(16)研究结论与建议
项目选址
基地east面为南校区入口广场,south侧为汽车实训楼,west侧为球场,north侧为图书馆及待建学生活动中心。基地占地面积 7311.34 平方米。
建设规模:大楼一共十五层,高度 67.8 米,裙房四层,高度 23.8 米。项目总建筑面积为:27900 ㎡,地上部分建筑 23800 ㎡,地下部分为 4100 ㎡
主要建设条件
1、本项目的建设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。
2、项目用地位于市政道路边,水、电、气、通讯等配套设施均能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。
3、项目建设资金有保障。
推进普通高校分类发展,引导高校科学定位、强化优势、办出特色、争创一流,克服同质化倾向。实施“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支持计划”,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、应用技术特色鲜明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。紧密围绕湖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推动高校开展“一校一院”建设,打造一批特色学院。支持民办高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,建设高水平民办高等学校。推进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。稳定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,大力发展专业型研究生。系统构建职业教育从中职、专科、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。
由于xinxi学院和jidian工程学院实训用房均在南校区,jd学院实训用房面积为 8700 平方米,xx工程学院实训用房面积为 2400 平方米,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,现实验实训用房场地超负荷运行,无法满足日常教学需求,因此,为推动学院的转型发展,满足学院办学发展需要,解决校园教学设施、宿舍的紧缺、老旧的问题,进一步提升校园环境层次,改善生活环境,提出本项目的建设。
转型发展的需要+是提高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需要+是完善区域功能、提升校园形象的需要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》(建标 191-2018)第十七条,实验实习用房包括教学实验用房(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所需的各种实验室、计算机房、语音室及附属用房);实习实训用房(包括工程训练中心);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。
根据《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》(2020)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 6%的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,本单体人防工程需要建设面积为 1428 ㎡。前期原有学生宿舍单体建筑面积 24649.17 平米,未建防空地下室,需还建防空地下室 1479 平米。本次还建防空地下室按 1777 平米考虑,满足要求。设备用房和楼梯间、电梯厅、公共走道面积为 895 平米。地下室共计 4100 平米。
自然条件
武汉市属亚热带季风性(湿润)气候,具有常年雨量丰沛、热量充足、雨热同季、光热同季、冬冷夏热、四季分明等特点。年平均气温 15.8℃~17.5℃,极端最高气温 41.3℃(1934 年 8 月 10日),极端最低气温为-18.1℃(1977 年 1 月 30 日)。年无霜期一般为 211 天~272 天,年日照总时数 1810 小时~2100 小时,年总辐射 104 千卡/平方厘米~113 千卡/平方厘米,年降水量 1150 mm~1450 mm,多年平均降雨量 1284.5 mm;降雨集中在每年 6月~8 月,约占全年降雨量的 40%左右。多年平均蒸发量为 1391.7mm,平均气压 1013.2 毫巴,绝对湿度年平均 16.4 毫巴。风向随季节明显变化,冬季以北风和东北风为主,夏季多东南风为主,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,年平均风速为 1.2m/s。雷暴日数平均每年36 天,近 20 年最大积雪厚度 17 厘米。
4.2.2 地形地貌
武汉市属江汉平原的残丘性河湖冲积平原,山丘、湖泊、平陆相间为地形的主要特征。地质构造以新华夏构造体系为主,几乎控制全市地质构造的轮廓,地貌属鄂东南丘陵经汉江平原东源向大别山南麓地山丘过渡区。
海绵城市设计取值
按《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方案(海绵城市部分)编制技术规定(试行)》,本工程进行海绵城市设计。根据《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》,本项目通过设置各类渗透水铺装、绿色屋面、下凹式绿地、生物滞留设施、生物停车场等措施,并设置截污挂篮,控制下垫面径流系数,对地块雨水径流总量进行控制。
海绵城市控制性指标: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%;峰值径流系数≤0.6;硬化地面中可透水地面面积占比≥40%,面源污染削减率≥70%
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依据《湖北省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定额》(鄂建[2006]26 号)计算,具体如下:
(1)项目建设管理费:按照财建[2016]504 号;
(2)前期工程咨询费:参照计价格[1999]1283 号;
(3)工程勘察设计费:参照计价格[2002]10 号;
(4)工程建设监理费:参照鄂建监协[2015]7 号;
(5)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:参照计价格[2002]1980 号;
(6)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:参照鄂价工服规[2012]149 号;
(7)环境影响评估费:参照计价格[2002]125 号。
(8)劳动安全卫生评价:按照发改投[2003]1346 号;
(9)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:按照计标(85)352 号;
(10)工程保险费:按照国发[1983]35 号;
(11)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费:按照鄂价经函字[1999]80 号;
(12)垃圾服务费:按照鄂价费字[1992]232 号。
12.3.2 工程建设其他费
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估算依据现行国家、湖北省及武汉市相关收费文件及标准进行估算,共计为 1174.14 万元。详细投资估算请见附表 1:建设投资估算汇总表。
12.3.3 预备费用
1、基本预备费
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8%估算,合计为 1009.77 万元。